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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索賠百萬今日開庭 宜家玻璃杯爆裂致人昏迷 2018-04-16 23:55:34  來源: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玻璃器皿作為食品的包裝器物,在人們的日常生活無處不在。而隨著消費者安全意識的提高,其安全性也日益受到關注。2017年5月,北京一消費者在使用宜家的一款名為“斯黛納”的玻璃水杯喝水時,水杯突然爆裂,致其當場昏迷,送醫(yī)后下唇縫合4針,一顆門牙斷掉。

消費者認為宜家該款產品存在嚴重缺陷,于是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貨款并賠償損失人民幣100余萬元。宜家方面則表示,相關玻璃制品是安全的,并且完全符合國家標準。今天上午9點,這一案件將在北京市大興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水杯突然爆裂致女子受傷“炸暈在地上20分鐘”

消費者王女士回憶,涉案的這款名為“斯黛納”的玻璃水杯是其2016年從北京西紅門宜家購買,2017年5月20日凌晨,自己在喝水時這一鋼化玻璃杯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突然爆裂。

王女士:5月20號應該是凌晨三點多鐘,天氣很熱,我就有點渴,想起來喝點水,就走到廚房,這個杯子就是我平時洗干凈,放在水槽上面以備隨時可以用的,我就拿起一個洗干凈的杯子,就是這個宜家的玻璃杯,倒了濾水壺里直接能喝的水。把杯子舉到嘴邊想要喝的時候,正好剛剛抵到嘴唇上準備喝,突然炸了。

巨大的爆炸力量將王女士當場炸暈。醒來后,王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唇下被玻璃劃出一道傷口,一顆門牙被炸斷。

王女士回憶到:“當時爆炸的力道特別大,而且聲音也特別響,就像鞭炮在你耳邊炸了一樣。當時我整個人倒在地上,在地上暈了得有20多分鐘,掙扎著爬起來看,發(fā)現(xiàn)嘴下面有大概三四公分長的口子,門牙少了半顆。我就趕緊給朋友打電話,讓他來家里陪我去醫(yī)院。去醫(yī)院臉上的創(chuàng)口,醫(yī)生就(給)緊急做了一個清創(chuàng)縫合,斷掉的那顆牙就整個斷掉了嗎,旁邊的那顆牙醫(yī)生給的診斷叫做牙震蕩,就是有那種隱裂紋。”

王女士表示,“當天上午就開始多方聯(lián)系宜家方面,直到下午6點,一位宜家工作人員來到王女士家查看了現(xiàn)場情況。”

王女士進一步向我們描述了宜家方面當天對這件事的處理:“下午6點來鐘來了一個人來家里看看現(xiàn)場,看看情況怎么樣。他來了第一句就說我們這個杯子,它這個鋼化玻璃杯是鋼化玻璃,這個材質摔都摔不碎,但是有自爆率,當時我一聽你們這個自爆率,就相當于他明知有自爆率,我買的時候你們沒有任何的提醒啊,我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它當成一個正常可以使用的東西來用的。”

宜家回應:產品有自爆率但符合國家標準

事發(fā)5天后,2017年5月25日“宜家家居”在官方微博發(fā)布回應稱,顧客王女士使用宜家斯黛納玻璃杯時,因產品自爆而致傷。公司對此非常重視,對顧客在使用產品時受傷表示抱歉,對因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消費者傷害或權益損失,宜家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最大限度保證消費者利益和安全。宜家在聲明中指出,關于鋼化玻璃的自爆情況與玻璃的特性有關。當鋼化玻璃在運輸或使用過程中受外力的影響,會有一定幾率自爆。

對于這樣的回應,王女士無法接受。

王女士表示她仔細了解過這款杯子的使用方法,杯子說明有明確標其構成材料是有機玻璃,耐熱耐摔,可用于微波爐,也可用于洗碗機,很萬能,況且自己也不存在任何操作不當的情況。王女士之后在網上了解到,宜家的鋼化玻璃材質的杯子不止一次出現(xiàn)過自爆情況了,自己購買的這款杯子之前也有發(fā)生。可是宜家并沒有采取相應的機制來避免這種事情的發(fā)生,在王女士和其它網友了解情況的過程中,許多網友表示他們也和宜家反映過此類情況,希望宜家給出相應的措施,如下架處理或是危險警告,可是因為沒有出現(xiàn)過受傷,所以并沒有得到重視。

雖然后續(xù)與宜家方面多次溝通,但并未就此事的處理達成一致,王女士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王女士:“之前主要是跟他明確幾點,第一是得先明確你的產品質量到底有沒有問題?第二就是明確我這件事責任方是誰?宜家到底能不能負責,第三就是,除了咱們之前說的這個質監(jiān)還是您去送檢,應該有一個風險提示,不管是不是自爆率,這個東西確實是別人在毫無預警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它會自己炸。”

宜家在談判過程中表示,希望能夠針對事件本身對王女士所產生的傷害進行賠償,但是王女士還是表示希望宜家能夠先給出一個能夠讓她滿意的說法,具體是因為操作不當還是其他自身原因造成了杯子自爆,但宜家給出的理由是出于社會道義和企業(yè)責任的角度對王女士進行賠償,讓她有些無法接受。

消費者索賠百萬同款玻璃杯仍在售

王女士的代理律師許浩表示,涉案鋼化玻璃杯明顯存在產品缺陷,且事先并未對消費者提出必要的提示和警示,構成消費欺詐。

“我們認為,宜家生產涉案的這個鋼化玻璃杯,屬于缺陷產品,那么宜家還在明知應知的情況下繼續(xù)銷售,沒有對消費者提出必要的提示跟警示,所以說應該可以視為構成消費欺詐,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6條規(guī)定什么是缺陷產品,它定義是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以及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那么產品有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這種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一定要符合這個標準,那也就意味著你衡量一個產品是不是缺陷產品有兩個標準,一個是必須要符合國家標準,另一個就是你符合標準也應該不能具有這種不合理的危險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王女士向法院提出了退還貨款并二倍損失賠償共計人民幣100余萬元的訴訟請求。

許浩律師表示他們希望得到以下賠償:“一個是退還購物款,這個杯子的購物款是3塊9,因為我們認為他構成消費欺詐,可以雙倍賠償,其中還涵蓋醫(yī)藥費損失,后續(xù)治療費,因為牙齒包括受傷之后有后續(xù)治療的問題,還有一個可能構成傷殘賠償,還有誤工費,護理費,以及營養(yǎng)費,交通費,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相關其他的合理開支,共計是大概一百零五萬左右。”

昨天記者登錄宜家官網查詢發(fā)現(xiàn),涉案的這款名為斯黛娜的玻璃杯依然在售,其產品描述稱:“這款馬克杯由鋼化玻璃制成,十分堅固,耐摔耐熱。 由于玻璃非常耐熱,可以用這款杯子盛裝各類冷熱飲品。” 據了解,該案原定于3月15日在北京大興法院開庭審理,但由于被告宜家一方當天并未到場,因此庭審臨時取消。

昨天晚間,宜家方面回應中國之聲表示,王女士受傷后宜家對此事非常重視,并積極與其溝通,但雙方就賠償數額未達成一致。目前由于此事進入訴訟程序,宜家方面會積極配合并尊重法院判決。宜家企業(yè)溝通部沈雁:“王女士受傷以來,宜家對這件事一直是非常關注的,我們也多次希望與她主動溝通,并也提出了具體的補償方案,但是就是因為補償的數額,雙方沒有能夠達成共識,后來王女士也決定采取法律的行動。對于宜家來說,既然她已經提起了法律訴訟,我們當然是希望能夠全力的配合。其實所有的宜家的相關產品我們都是有內部和第三方的機構的質量安全測試的,所以從宜家的角度來說,我們認為斯黛娜玻璃制品是安全的,我們也相信這一款產品是完全符合國家標準的。當然我們也希望是一個很公正的裁決吧,既然現(xiàn)在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我們就先看法院這邊的判決意見。”

關鍵詞: 宜家 玻璃杯 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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