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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后延時課程平臺延時費達3000元 教育監(jiān)管出空白 2021-09-23 11:16:15  來源: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日,洛陽市一家教育機構負責人李峰(化名)向東方今報·猛犸新聞投訴,稱其主要業(yè)務是和中小學校合作課后延時素質課程,自本學期開始,如想繼續(xù)合作課程須通過一個“河南邦邦教育”的臺,且每門課須向該臺繳納3000元入校保證金及學費25%的服務費。

在記者隨后的調查中發(fā)現(xiàn),每門課3000元的保證金流向臺賬戶,暫時無第三方監(jiān)管,存在資金安全隱患。

【投訴】

與學校合作素質課程須每門課繳納3000元押金及學費25%的服務費

今年1月,洛陽市教育局發(fā)布《洛陽市教育局等七部門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要求各中小學校嚴格落實中小學生“雙減”政策,提供課后托管服務。洛陽不少中小學聯(lián)合校外素質類培訓結構,利用課后時間,為學生提供美術、機器人、樂器等素質課程。

據(jù)李峰介紹,就在本學期開學前他們突然接到通知,今年要想繼續(xù)合作需要通過“河南邦邦教育”臺。他們隨后就和“河南邦邦教育”臺方對接,對方則要求他們機構繳納每門課3000元的保證金,并簽訂一份《課后服務合作協(xié)議》。

“我們所在的學校課后服務素質課程群里就有20多門不同的素質課程,每門課3000元保證金,總數(shù)不是小數(shù)目,而且是要求交給公司的工作人員。”李峰說,保證金直接交給工作人員個人,讓他懷疑保證金的正規(guī)和安全。李峰還向記者展示了群內的微信截圖,據(jù)群消息內容顯示,“河南邦邦教育”的工作人員要求各機構將押金交給該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員,有機構負責人通過微信將3000元押金轉給了“河南邦邦教育”的工作人員。

在李峰出示的他們與“河南邦邦教育”臺簽署的《課后服務合作協(xié)議》中,記者看到,所繳納3000元是“機構入駐中小學學校時向臺繳納的規(guī)范服務行為的保證金”。由于臺提供了服務,為維護臺正常運作、管理人員管理服務等,機構每學期還要向“河南邦邦教育”臺繳納學生學費的25%作為服務費,并明確表示其中20%用于學校參與社團管理教師的工資補助。至于3000元保證金的最終流向賬戶及監(jiān)管方式,協(xié)議中并沒有明確寫出。

【調查】

保證金流向公司賬戶,有無第三方監(jiān)管有待核實

記者查詢得知,培訓機構投訴的“河南邦邦教育”臺,即河南邦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屬于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經營范圍包括教育軟件、教育設備的研發(fā)(非研制)等內容。

9月9日,記者來到河南邦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邦邦公司),公司負責課后服務項目整體推進的王旭告訴記者,對于協(xié)議中有關3000元保證金和25%學費的分配確實如此。“3000元是以保證金的形式繳納,是為了確保機構上課的課程質量、教學內容,是否會無故曠工等,是一種約束。”王旭說,“保證金在公司的對公賬戶上,合同期內是不退還的,對于目前有沒有第三方監(jiān)管,還需要和財務核實。”

“也正在和銀行對接如何建立一個公戶,看押金是否有更好的去處。公司只是代收押金,如果機構選擇不合作,或者最終沒能入校上課,會第一時間退還押金。”河南邦邦公司另一名負責運營的工作人員張會娟告訴記者。

據(jù)了解,目前“河南邦邦教育”幾乎覆蓋洛陽市各區(qū)小學的課后延時服務,但記者要求河南邦邦公司出示教育局認可的相關資質或者進駐學校的公示文件時,王旭表示需要整理后才能出示。截至記者發(fā)稿,仍未看見相關文件,也沒有在洛陽市教育局的官方網站上找到和河南邦邦公司相關中標學校課后服務的公示。

同時,關于機構收取學費的20%用于學校參與社團管理教師工資補助的相關協(xié)議,河南邦邦公司也以財務不在為由,未能出示。

那么,關于河南邦邦公司每門課收取3000元保證金是否得到允許?所收資金能否有效監(jiān)管?學費25%的服務費收取標準是如何確定的?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趕到洛陽市教育局,但因“暫時不方便接受采訪”未能解疑。(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亞林 陳琳)

關鍵詞: 課程延時 教育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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