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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門提示:謹防利益受損 防范“消費返利”風險 2018-04-13 17:39:42  來源:中國消費報

4月1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提示稱,近期,一些第三方平臺打著“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的旗號,以“購物返本”“消費等于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高額甚至全額返還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此類“消費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銷活動,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高額返利難以實現(xiàn)。返利資金主要來源于商品溢價收入、會員和加盟商繳納的費用,多數(shù)平臺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實體經濟和收益,資金運轉和高額返利難以長期維系。

資金安全無法保障。一些平臺通過線上、線下途徑,以“預付消費”“充值”等方式吸收公眾和商家資金,大量資金由平臺控制,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

運營模式存在違法風險。一些平臺虛構盈利前景、承諾高額回報,授意或默許會員、加盟商虛構商品交易,直接向平臺繳納一定比例費用,謀取高額返利,平臺則通過此方式達到快速吸收公眾資金的目的。部分平臺還采用傳銷的手法,以所謂“動態(tài)收益”為誘餌,要求加入者繳納入門費并“拉人頭”發(fā)展人員加入,靠發(fā)展下線獲取提成。平臺及參與人員的上述行為具有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行為的特征。

6部門表示,此類平臺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guī)律,一旦資金鏈斷裂,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按照有關規(guī)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公眾和商家要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關鍵詞: 利益 部門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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